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在资政启民、科学研究等方面作用,保障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专家并更新有关信息,具体事项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四)研究领域: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外国语言学、中文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以及语言经济学等与语言相关的交叉学科。
二、推荐要求
(一)重点推荐计划入选者、**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
(二)信息采集在专家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的优秀专家将参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等重要工作。
(三)为保证专家的个人信息安全,请各地各单位对填报信息严格保密。
三、推荐方式
请推荐单位把《专家信息表》(附件一)与专家照片电子版(2寸证件照,小于200KB,以姓名命名)于7月5日之前发送至社科部电子邮箱lijunbai787@126.com. 发邮件时请注明推荐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社会科学部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