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省教育厅和省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
一、活动目的
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部署,以展览促进交流,调动广大教师进行美术创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推动我省学校美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9年7月:各地市及各高校发动创作和选送作品
2019年10月:作品初评
2019年11月:作品复评
2019年12月7日:展览开幕
三、展览地点
广州艺术博物院(初定)。
四、参与对象
全省高校、中小学校(含中职)美术教师。
五、作品及要求
本次展览征稿画种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漆画、综合材料(平面)等门类,不征集设计作品。所送作品未参加过其它省级美展,同期不得送其他省级展览评选。
参展作品尺寸(含外框):高200CM×宽200CM以内,特殊尺寸作品须提前向展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展出。
六、作品报送及评审
(一)报送及初评
高校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集中选送,深圳大学报送作品不超20件。
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到深圳大学社科部,作品电子版命名时须写明:学校全称、作者、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创作时间。(图片统一为JPEG格式,大小:5-10M之间)。
请相关单位及个人于2019年8月28日至10月10日将本单位参选作品照片的电子版(一件作品一个光盘或U盘)送至办公楼529。同时将电子版《“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报送表》(附件2)发送至社科部邮箱lijunbai787@126.com。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二)复评
复评为原作,由展览办公室通知后送件(运费自理)。
邀请若干高校知名艺术家作为特邀参加展览。
七、评选及评奖
由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组织成立评委会,评出入选作品500件,其中获奖作品200件。具体为:大学组入选200件,其中一等奖15件、二等奖25件、三等奖60件;中小学(含中职)组入选300件,其中一等奖15件,二等奖25件,三等奖60件(如送件的数量未达到入选的两倍,入选与奖项将重新调整)。
入选及获奖作品收入画册,并由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参加展出,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可作为申请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之一。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对获奖及入选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解释的权利。
(二)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三)如发现与以往省级展览参展作品重复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费。其他未尽事宜,由展览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活动方案
2.“第二届广东省美术教师作品展”报送表
社会科学部
2019年7月12日
相关通知可查看广东省教育厅网址http://edu.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2536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