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4年04月09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城市文明典范,推动深圳社科界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现启动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各学科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2.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四类,前三类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18万元和5万元。

3.《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中带“*”的题目为重点选题研究题目,在重点课题立项时,适当向带*的选题倾斜。申报者可以依据《课题指南》中所有选题的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申报截止日期前6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或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新的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不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课题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4.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84 1231日后出生。

5.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报课题研究。

三、结题要求:

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2.规划课题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的,在公开发表或出版印制时必须注明“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字样,课题负责人署名单位须为课题承担单位。

3.结题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第六章。项目申报时须按对应的申报类别计划预期成果。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申报者登录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ktgl.szass.com)进行填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42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1616289)。系统提交后等待社会科学部及市社科联审核。

2.纸质材料提交:市社科联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带水印版《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A4 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同时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社保证明)复印件1份。须确保纸质《申请书》与线上《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至社会科学部(汇元楼54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56,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刘楚,26537588,汇元楼540



                  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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