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库专家和更新信息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近日,接广东省规划办通知,全国社科工作办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的专家库入库条件和数据库结构进行了调整。为充实学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发挥学校专家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作用,现请各学科尚未入库的专家学者积极申请入库,并请在库专家更新个人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

(一)入库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

3)属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入库操作

专家本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点击“成果鉴定系统”的专家注册(在页面左下角),查看并同意用户协议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点“提交”。

二、更新专家信息

(一)近期专家库结构有所调整,需已在库专家重点更新以下信息:主要研究领域、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获人才资助情况、代表性成果及成果获奖情况等。

(二)更新操作

专家本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维护”,进入填写页面,完善需要更新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请所有专家务必按照栏目要求准确、规范、完整填写。)

  三、我校组织安排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本单位在库专家更新个人信息,并梳理符合条件的未入库专家名单,通知未入库专家登录系统完成入库操作。以上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张璋

联系电话:0755-26530799 

社会科学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