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硬道理,把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的意见作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扎实推进实施“八大工程”,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教育新的贡献,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三)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
我校限项共20项。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
我校每项拟资助4万元。
五、立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请5月19号起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届时公文通附件也会附上申报书模板。
(三)填好的申报书由各学院(单位)收集。各学院(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做好项目审核(请注意负责人限项要求、职称与年龄要求、杜绝一题多报),并于2024年6月4日(周二)或之前将电子版申报书(PDF格式)及附件材料、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skxm@szu.edu.cn。纸质版《推荐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章)提交至汇元楼540室。
文件命名:
申报书:专题序号+申报人姓名。
附件材料:专题序号+申报人姓名+附件。
专题序号即研究类别中的专题一、专题二、专题三、专题四。
(四)学校初审后,将通知学校初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联系地址:汇元楼540室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附件2: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