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报通知

2024年07月05日

各有关单位:

经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同意,正式启动广东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党校在地方党史研究中的作用,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决定面向全省高校、党校设立广东省社科规划党史特别委托项目。项目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广东党组织发展的历程,进一步总结和反映广东党组织带领全省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经验和规律。
  二、申报要求

1.根据项目选题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选题见附件1

2.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党校从事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在职人员。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信须写明推荐原因并手写签名。

4.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则最多参与申报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471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结项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为18个月,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2.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系列论文,均要求5万字以上。其中系列论文要求3篇以上,须具相关性、系统性,公开发表或拿到用稿通知1篇以上。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结项时需提交中国知网文献查重报告,相似度不能超过30%

四、项目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5万元,由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分两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申报材料报送

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827,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如下:

1.《广东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

3.上述两项材料pdf电子版发送邮箱liuchu@szu.edu.cn


联系人:刘楚,26537588,汇元楼540



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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