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4年09月20日

各有关单位与个人:

根据《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工作要点》(深先行示范办〔2020〕3号)要求,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牵头组建了先行示范区专家队伍,旨在充分发挥专家优势,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保障和支撑。为进一步优化专家队伍结构,现面向我校集中征集各领域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围绕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开展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在相关领域的决策提供研究报告和咨询建议。

二、专家人选推荐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和务实创新精神思想解放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3.具有较高的业务和战略研究能力,了解本领域相关政策,参与过决策咨询任务,有决策咨询报告撰写能力。

4.已受聘的先行示范区专家不需要重复申请。

5.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专家人选推荐办法

符合条件的专家采用个人自荐方式,请填写《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专家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前通过邮件(sxx@szu.edu.cn)反馈。

四、专家管理和使用

市决咨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及个人自荐情况,对征集的专家人选进行遴选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将受聘深圳市先行示范区专家。同时将根据深圳市专家队伍的变化发展和专家履职情况,对专家信息动态更新并对专家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石老师,26532968


           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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