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4年10月09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民委办公厅已发布《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现把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报方式如下。

120241028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送至汇元楼社科部办公室540,电子版发送至社科部电子邮箱skxm@szu.edu.cn。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11份。

3、电子材料:

《课题申请表》、《课题论证活页》和《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均为WORD版。其中《汇总一览表》一个学院一份。


社科部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办公地址:汇元楼540室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社会科学部

2024108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一致(详细信息可见《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1031日。

二、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每单位申报数不得超过10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口。

三、此次专项研究时间为6个月,自中标课题发布立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参考方向(附件1)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后统一报送。

电  话:010-66508139

邮  箱:minzuyanjiu@neac.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科研管理处

邮  编:100800

                           

附件:1. 选题参考方向

      2.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3.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 课题汇总一览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24930


通知具体详情请查看国家民委网页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409/11769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