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5月12日截止)

2025年04月30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教育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强十四五期间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推进党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和管理

面向省内各大中小学校从事党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进行申报。党建研究课题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管理。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每所公办本科院校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1.党建研究课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负责人为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负责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择研究课题,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但需符合课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申报课题需以问题为导向,遵照引领性与科学性、实践性与学术性、时效性与实操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研究。

4.申报课题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课题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一般以研究报告、标准体系、论文、专著等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6.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课题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把关审核。

7.课题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以某个方面问题为导向。可根据各建议选题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所有课题经专家分类匿名评审后予以确定。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课题。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表)》、《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B表)》、《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并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报送。学院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到学校社会科学部。

3.专家评审。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校内各单位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2项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五、申报方式

各学院将电子版的申报书(附件2)、评审书(附件3)和申报一览表(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周一)前发送至社科部邮箱skxm@szu.edu.cn。

学校评审后,社科部将通知通过校审的2项课题的负责人递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六、社科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办公地址:粤海校区汇元楼540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附件:

1.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 表)

3.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B 表)

4.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部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