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5年05月12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登录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下载、打印项目申请书1份并签字。请申请人于6月23日前将申请书1份交送社科部540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社科部电子邮箱skxm@szu.edu.cn。谢谢!


社科部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26532359

办公地址:汇元楼540室     电子邮箱:skxm@szu.edu.cn


社会科学部

2025年5月12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现启动2025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510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管理单位 一般是指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承担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管理项目资金等有关职责,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三)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五)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三、项目要求

从《2025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改动题目,不接受选题以外的题目。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四、资助经费

每个选题择优立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20万元左右。


五、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并寄送纸质版申请书。

1.申报网址为http://gdsk.pingshen.nrta.gov.cn。按照系统中的申报注意事项操作。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信息注册账号。填报过程可以中途保存退出,也可以进行预览。提交后不能修改,会自动下载项目申请书。网上操作流程结束。

2.打印项目申请书,进行签字、盖章。申请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原件1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科办收,电话010-86096774,邮政编码:100866(只接收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请申请人持EMS快递单号到网上查询寄送进程,如显示收发室签收即为收到,申报全部完成。


六、有关说明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经过资质审查、两轮评审等程序,立项结果预计10月份前后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请随时关注。


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申报事项咨询电话:010-8609677486093064


附件:2025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5年5月5日  

通知具体详情请查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页https://www.nrta.gov.cn/art/2025/5/9/art_113_70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