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
(二)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对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年龄无要求。
(三)岭南文化项目主要资助围绕广东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创新利用等方面的研究。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
(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前期没有获得相关资助、研究任务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
三、研究重点
本次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人自主申报。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2.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作出的重要指示、赋予的重要任务、提出的重要要求方向;
3.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4.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5.广东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和理论总结方面;
6.广东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抢占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海洋牧场、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产业新赛道;
7.广东地方红色革命史及南粤先贤等方面;
8.东南亚研究、广东人“下南洋”研究等方面;
9.“全球南方”和“南南合作”研究等方面。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四、学科分类
共23个一级学科,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公共管理学,工商管理学,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人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五、项目资助经费与成果要求
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研究周期均为3年,可申请提前结项。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可三选一或三选二。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在学术期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需达到上述相关成果要求。项目成果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并与课题具有相关性。后期资助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译著和工具书。
六、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须为受聘于广东省内高等学校、党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在岗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二)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含2026年度三类研究专项)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026年度常规项目、三类研究专项中的2个课题的申报。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四)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五)申请人自主拟定题目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人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近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但未获立项的申请人可申报2026年度常规项目或三类研究专项。
(七)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需提供成果查重报告,并且必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南大版核心期刊或SSCI、SCI、EI等收录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七、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由社会科学部统一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一)线上申报: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进行申报,申请人于系统开放时间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申请书》《活页》,在系统提交后由社会科学部进行形式审核。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6日10:00至8月26日下午17:00,逾期不受理。
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可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社会科学部。
(二)书面材料报送:
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与系统版本号一致的纸质版材料。
1.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提交3份《申请书》、5份《活页》,均需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申请岭南文化项目:须提交3份《申请书》,7份《活页》,均需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3.申请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3份《申请书》、7份《成果简介(活页)》,均需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果查重报告1份。其中,《成果简介(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3)提交一份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南大版核心期刊或SSCI、SCI、E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中文论文提供期刊首页及目录复印件,英文论文提供图书馆盖章的收录证明。
(4)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说明
1.请申报者仔细学习《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对照本通知要求及《项目申报使用手册》(管理平台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下载)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申请书》及《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3.项目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将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和“广东学术”公众号发布。获批立项的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2。
联系人:刘楚,26537588,汇元楼540。
社会科学部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