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现开展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申报对象
今年申报的类别中,只有高校专项课题面向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我校只能申报该专项。课题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和研究需要自主拟定选题。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高校专项课题全市计划立项数量为100项。高校专项课题不予经费资助,由项目申报人自筹。
三、相关要求
(一)高校专项课题的实施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以立项通知下发之日为准。
(二)课题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岗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不少于3年,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课题。每项课题原则上设立1名主持人。本次申报截止日前,作为负责人承担的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凡发现申报人存在重复申报、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以及其他科研失信行为的,不予立项;已获立项的,予以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课题。
(五)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和今年已申报(结果未出)的各类项目相同或相似。
四、材料报送
1.申请人应根据高校专项课题类别,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信息汇总表》。除规定材料外,不需提交书籍、论文、证书等佐证材料。
2.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1日12:00前将纸质《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汇元楼540室,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gxf@s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龚小芳,粤海校区汇元楼540室,89837529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其他类)申请评审书
3.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社会科学部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