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6年05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塑造彰显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城市文明典范,引导深圳市社科界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持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现正式启动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课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各学科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等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2.本次课题立项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共建课题四类,前三类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18万元和5万元。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参照《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自主拟定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深圳户籍申报人申报时须提交申报截止日期前6个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课题申请人每次仅可申报一个课题,且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每次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已担任在研课题负责人的,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课题。

3.不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方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4.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5.课题申请人须事先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推荐人的同意,且课题组成员、推荐人须在申报材料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6.申请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报课题研究。

7.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和今年已申报(结果未出)的各类项目相同或相似。

三、结题要求:

1.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2.规划课题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的,在公开发表或出版印制时必须注明“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字样,课题负责人署名单位须为课题承担单位。

3.结题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2)第六章 成果管理”。项目申报时须按对应的申报类别计划预期成果。

4.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详见《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3)。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申报者登录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ktgl.szass.com)进行填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1616289。课题申报重要事项见附件5。第一次使用系统的申报者可通过腾讯文档收集表申请开通账号,再通过个人邮箱激活。已有账号者无需重复申请。

系统提交后等待社会科学部及市社科联审核。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63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纸质材料提交:市社科联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打印带水印版《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A4 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须确保纸质《申请书》与线上《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报至社会科学部(汇元楼54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610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刘楚,26537588,汇元楼540。

社会科学部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