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政部发来函件,我校城市治理研究院陈文教授的研究成果《城市社会“碎片化治理”的生成机理与消解逻辑》被国家民政部内参《民政信息参考》第40期采纳录用,并报送民政部领导、各司局和各直属单位,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这是我校城市治理研究院发挥高端智库功能,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咨政服务的又一重要成果。
主要观点摘要如下:“碎片化治理”是我国目前城市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一般是指在城市社会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彼此独立、治理方式相互排斥、治理机制不能衔接、治理行为难以互动、治理结果虚化无效的特定治理状态。其生成机理主要体现在结构、职能、责任、制度与组织五个层面。结构机理上,纵向权力层级过多,行政链条亟待压缩;职能机理上,部门联动性不强,协同治理难以实现;责任机理上,片面强调属地责任,主管责任淡化;制度机理上,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不完善,任务随意委派问题突出;组织机理上,自组织发育不成熟,社会自治能力欠缺。上述五个方面共同作用导致“碎片化治理”。因此,消解“碎片化治理”的困境也须从上述五个维度进行系统性优化,并遵循依法管治、有序自治与协同共治的复合治理逻辑,压缩权力结构链条、促进职能部门协同、明晰主管与属地责任、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激活社会自治功能。此文的主要观点还曾发表于中央编译局主办的权威期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