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下午,深圳大学弱势群体保护研究所和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在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了“公益诉讼与霸王条款整治研讨会”。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有市人大法工委、经济工委,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处、消保处和法规处,市消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市消委会律师志愿团律师代表。深圳大学弱势群体保护研究所叶卫平副教授、侯玲玲副教授等参加了会议。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或加重交易相对人义务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由于这些经营者的强势地位,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近年来深圳市消委会在电信、商场、物业管理、旅游、房地产、家政、汽车保险、有线电视、快递、网络交易等13个领域开展了点评活动,通过公开点评和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相关领域的经营者对霸王条款进行整改。尽管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对一些强势的或者总部不在深圳等情形下的经营者尚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叶卫平副教授在研讨会主题发言中就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消费者保护组织承担消费公益诉讼职责的可能性及实施障碍作了分析,并详细介绍了美国、德国、法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香港等地消费公益诉讼的立法、司法实践。市人大、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委会和消费者保护志愿律师等分别从所在单位立法、执法实践或者实务工作等角度对消费公益诉讼的意义及可行性展开了激烈而深入的讨论。侯玲玲副教授对如何促进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一些重要霸王格式合同条款案件处理加强沟通和协调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市消委会刘凤菊副主任主持了研讨会,市消委会冯念文主任作了大会总结发言。市消委会还就与深圳大学弱势群体保护研究所开展后续合作作了交流。会议获得圆满成功。
(弱势群体保护研究所谭娇玲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