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水平法学院建设,2023年深圳大学法学院与商务印书馆合作推出“明律文丛”系列丛书,鼓励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需求,瞄准国际前沿动态,开展原创性、基础性法学研究,力争产出在法学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标志性学术成果。
“明律文丛”取名自学院办公楼“明律楼”,有“明辨法律”之意,代表深大法学的标志性成果。
2025年“明律文丛”第一批书目顺利出版:
1.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逻辑与法律规制》 熊伟 著

2. 《反垄断法分析模式的选择和适用研究》 叶卫平 著

3. 《内地和香港婚姻家事案件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张淑钿 著

4. 《法律解释理论:推论语义学的视角》 宋旭光 著

5. 《中国立法的法社会学探究》 王起超 著

未来几年,“明律文丛”将陆续推出近20种著作、译著,敬请期待!
下附总序:
总 序
深圳大学1983年创办法律系,由中国人民大学援建,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任首任系主任。深圳大学始终肩负着为经济特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使命,成立四十多年来,累计为国家输送了近万名法学专业人才。
近年来学院发展迎来了重要的历史机遇期,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进一步推动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的措施加速落实。与国内兄弟院校相比,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深圳大学法学院拥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和优势。
首先,学院地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毗邻港澳,拥有较为突出的地缘特点。深圳是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是“一国两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支点。深圳大学法学院在法治人才供给、法学理论研究、咨政智库服务、营商环境立法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人才培养质量,采取多种举措推动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利用粤港澳“一国两制三法域”优势,以“立足特区、拥抱港澳、面向全球”为定位,培养涉外涉港澳法治人才;发挥深圳市场活跃、科技创新、法治先行的优势,以“德法兼修、科教融合、创新务实”为导向,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最后,经过多年发展,学院在涉外涉港澳法治研究、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研究、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等方面,持续产出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形成了独特的优势。
目前深圳大学拥有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法律与科技研究院、合规研究院、涉外法治研究院、台湾法律研究所、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等十多个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培育)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知识产权学院(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等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为了加快推进高水平法学院建设,2023年9月26日,学院通过了《深圳大学法学院高水平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计划实施方案》,与商务印书馆合作出版“明律文丛”,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需求,瞄准国际前沿动态,鼓励原创性、基础性法学研究,力争产出在法学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学院2004年曾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出版“深圳大学法学博士专著系列”(20种)。此经21年,学院继续决定推动“明律文丛”的出版。这既是对学院历史的承继,更是致力于学院未来的发展。
“明律文丛”取名自学院办公楼“明律楼”,有“明辨法律”之意。文丛先后由刘俊、熊伟两任院长统筹谋划,学院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也得到众多教师的积极响应。文丛的出版更是得到了商务印书馆的大力支持。编委会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期待各位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助深圳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