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8月25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0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7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8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 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需在管理平台上提交项目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审定。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https://218.241.235.188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

2.2020年8月2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责任人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9月18日之前完成管理平台上中检信息的填报,并于9月18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到汇元楼529室。

  联系人:白丽君 26532359

  四、其他要求

  1.2017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2.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社会科学部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2020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