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11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已接受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  

()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研究: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一核一带一区”建设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等方面开展。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1430),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

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保障,我校每个项目拟资助经费3万左右。

 

五、材料报送

请各科研秘书于2021528前,将申报书(一式6份)及汇总表(一份)提交至汇元楼540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wangjie@szu.edu.cn

 

 

附件1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1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

附件3: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王捷

联系电话:26537588

 

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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