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重大课题”的通知(内容有更新)

2021年06月01日

全校各单位:

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国组织2021年度重大课题招标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副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国家高端智库及培育智库。课题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二、招标课题

(一)现代化视域下党的建设研究;

(二)后疫情时代深圳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和战略研究;

(三)深圳碳达峰与碳中和先行示范研究;

(四)流量城市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文明典范研究

三、资助额度

根据实际研究需要,每项中标课题予以资助研究经费95万元。

四、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招标课题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五、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公告》发布的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

(二)投标人须在给定的选题下,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专长组成不少于10人的研究团队,并自行设立若干子课题。

(三)课题投标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为3—5个,每个子课题确定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成员。

六、结项要求

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著作,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如有丛书出版和论文发表周期原因,可适当延长结项时间,或以出版合同和用稿通知为据),其他要求及双方责任以课题协议具体条款为准。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课题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否则不予认定结项。

课题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总报告和3—5个子报告,总报告须在具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资格的出版社出版,同时须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或CSSCI、北大、社科院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理论文章3篇(报纸字数不少于2000字,期刊字数不少于8000字)。

七、申报方式

请我校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公告,按要求填写《投标书》,并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送到邮箱szuzz@szu.edu.cn,将1份原件纸质《投标书》(“六.单位承诺”须所在部门盖公章)交到汇元楼542,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

 话:26530799、13925285010

 箱:szuzz@szu.edu.cn



社会科学部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