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三年期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8日

 

各有关文科单位及研究机构:

 

为加强我校科研机构建设,根据《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深大【2015189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启动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三年期综合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评估要求

 

请各科研机构填写综合评估表并报送至依托单位(学院/部)。各文科单位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部。

 

2、填表要求

 

综合评估表只填写2018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的成果数据。研究机构相关人员的研究成果、项目等只能对应一所研究机构,不得重复使用。

 

3、时间安排

 

各相关文科单位请于71前将综合评估表纸质版一式2份送交社科部540室,电子版发送至sdsk7588@126.com

 

逾期未提交综合评估表的研究机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估,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撤销。

 

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及时通知机构负责人。

 

 

附件1.研究机构名单

 

附件2.综合评估表

 

 

社科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占军 26537588

 

 

              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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