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04日

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具体见附件12021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 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需在管理平台上提交项目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审定。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https://218.241.235.188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在线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中检报告的截止时间:2021920日。

  

联系人:白丽君 26532359,或13728688963

  

  附件1:2021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部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