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现就一批重大研究课题组织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并在所申报的课题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合理安排研究队伍,确保胜任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组织方式
研究课题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作为指导单位,与课题承接单位合作组成研究团队,共同组织推进课题研究。
三、课题进度
研究课题分专项研究课题和基础性研究课题两类。专项研究课题共14项(见附件1),需在2个月内完成(2012年7月20日-9月20日);基础性研究课题共3项(见附件2),需在4个月内完成(2012年7月20日-11月20日)。
四、课题经费
课题立项后,签署委托协议,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经费资助。原则上经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方式
申报人需填写《深圳市政府重大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六份,于2012年7月3日前,文科单位送至社科部(办公楼544),理工科单位送至科技部(办公楼521),同时将电子件发到相应部门联系人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具体课题指南见附件1,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课题指南,按题申报。
社科部联系人:王 宁,联系电话:26426761,邮箱:skbwangning@163.com
科技部联系人:陆春一,联系电话:26536206,邮箱:luchunyi@szu.edu.cn
社会科学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2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项研究课题.doc
2012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性研究课题.doc
深圳市政府重大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