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各学院限推荐1名。
二、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为50万元/人,哲学社会科学类为20万元/人,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学校按1:1比例共同资助(即各资助50%)。
三、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已获得“计划”、“**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4.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打印《“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1份(胶装),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于2012年7月9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送到社科部或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自然科学材料请送至科技部,联系人:张杰锋;联系电话:26536206;邮箱:szukyc@163.com。
人文社科材料请送至社科部,联系人:杨亮;联系电话:26536137;邮箱:yangliang118@gmail.com。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科学技术部 社会科学部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