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现将201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说明
1、拟资助课题110项左右,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以及30项左右的自筹经费项目。
2、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6—8万元,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2—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并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自筹经费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经费资助证明。
3、项目对申报者的职称职务和学历学位不做具体要求。申报青年项目,申报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参考选题及其他详细申报说明详见《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 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者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所有课题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长半年完成。
三 材料提交
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在我校截止日期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到sxx@szu.edu.cn 。
我校截止日期:2016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26426761,石秀选,办公楼531
附件: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doc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申请表.doc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课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