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国家旅游局优秀研究成果奖补充申报的通知

2016年01月04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5年度国家旅游局优秀研究成果奖补充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说明

1、政府决策报告;有开创性并有实践效果的工作方案;旅游规划成果;及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它成果等,均可申报参评。

2、研究成果参评作者,其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是探讨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作为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完成时间须在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2)须有实际采纳机构和证明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

5、申报网址:http://124.205.136.21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网上申报首先进行个人注册,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附件下载“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填写完成后,通过上述申报系统上传提交。

6、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报书须经我校社科部及上级评奖部门审查并收到审查合格意见后,方可打印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成果材料。未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二 材料提交

1、《申报书》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及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5份。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由学校社科部汇总后统一上交,上级评奖部门不接受个人申报。

2、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6111日上午900

      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2016112日中午11:30

 

联系方式:26426761,石秀选,办公楼531

 

 

社会科学部

20151231

 

附件:

——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docx

——申报书填写说明及申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