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开始,现在将有关申报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公开招标,申报须依据课题指南(见附2)。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本项目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4.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
1.附件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3),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提交到校社科部,校社科部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申请人上传到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请者务必认真阅读附件详细申报工作通知和课题指南。
四、材料提交
电子版发送到sxx@szu.edu.cn ,截止日期:2016年2月25日
待社科部审核通过后,通知上网提交,打印《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于2016年3月4日前将纸质申请书统一提交到校社科部。 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2642-6761,石秀选,办公楼531
附件1: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部
2016年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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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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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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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