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度课题申报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以在该《课题指南》范围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针对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申报;
二、本次年度课题立项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万、18万和5万元;
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四、以课题组负责人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一年度仅可申报一项,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以课题组成员身份申报规划课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申请两项课题。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不良纪录者,不得申报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五、不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项目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六、青年课题申报者及课题组参与人员均应在1977年12月31后出生;
七、申请者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八、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申报者将申请书一式3份(含原件1份,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办公楼531,电子版发送到sxx@szu.edu.cn;
十、课题申报指南新增:关于广东改革发展“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的研究。
附件一:《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二:《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附件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四:《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联系电话:2653-2968 石秀选
社会科学部
2017年4月5日
附件一:深圳市哲学社科“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二:深圳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三: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四: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