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文科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营造我校人文社科学术氛围,根据《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讲学计划”实施细则》【深大(2016)148号】(附件一),现启动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讲学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讲学计划”需在本年度其中三个月内完成(不包含暑假),并满足:a.受邀学者为“**学者”等高层次人才,讲学次数不少于3次,总时长不少于6小时;b.其他受邀学者,讲学次数不少于5次,总时长不少于10小时。两类受邀学者同时满足:指导我校青年教师申报高层次项目辅导讲座不少于1次;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提供高水平论文一篇(唯一作者)。
2.每个单位限报1项,上一年度申报但未实施的“讲学计划”可以继续申报。
3.我校访问学者特聘教授或已在我校开展相关教学科研任务的人员不能作为“讲学计划”受邀学者。
4.请申报单位填写《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二)一式11份(原件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送办公楼 525室,电子版发送至:cheda@szu.edu.cn。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处理。
附件一: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讲学计划”实施细则;
附件二:“人文社会科学讲学计划”申请表。
联系人:车达 电话:26530799
深大[2016]148号:关于印发《深圳大学“人文社科科学讲学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讲学计划申请表.docx